財政部規范PPP項目 謹防變相融資背高息債務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駛入快車道,各地公布出來的項目投資額已經破萬億元。 4月14日,PPP模式主推手財政部發布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下稱《指引》),謹防PPP項目盲目沖動。 《指引》提出,開展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政府履行合同義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規范PPP項目財政支出管理,有序推進項目實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財政風險,實現PPP可持續發展。 研究PPP項目的上海財經大學助理教授王茵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財政部擔心有的項目打著PPP名號卻行表外融資之實,這種做法會加大財政風險。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可以控制這種風險。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一些政府融資平臺采取多種方式“曲線”搶灘PPP模式,希望借力實現轉型或者暫時保留融資造血功能。這些平臺主要是通過與其他社會資本進行不同形式的合作,從而完成自身身份的轉換,進而參與PPP項目,這種假借PPP之名變相成為地方平臺融資工具的行為潛藏風險。 PPP項目實施過程中常常伴隨著巨額財政支出,這體現在政府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配套投入等方面。比如財政部PPP示范項目之一的安徽池州主城區污水處理及市政排水設施購買服務項目,池州市政府需要向該項目公司支付污水處理服務費和排水設施服務費,每年約8000萬元。 《指引》需要各地財政部門(或PPP中心)仔細測算這筆財政支出是否合理可行,根據測算結果來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 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財政支出能力評估,是根據PPP項目預算支出責任,評估PPP項目實施對當前及今后年度財政支出的影響。 另一部分是行業和領域均衡性評估,是根據PPP模式適用的行業和領域范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公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平衡不同行業和領域PPP項目,防止某一行業和領域PPP項目過于集中。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省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具體比例,并報財政部備案,同時對外公布。這意味著各地將要對PPP項目預算支出劃紅線。 大岳咨詢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設置10%的比例主要是抑制PPP項目投資沖動,可以讓地方政府淘汰一些低效項目,選擇緊缺性的PPP項目。另外,設置這一比例也可以防范可能出現的財政風險。 《指引》提出,鼓勵列入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名單的高風險地區,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同時,審慎控制新建PPP項目規模,防止因項目實施加劇財政收支矛盾。 本報記者了解到,各地相繼推出PPP項目,而PPP項目化解地方債的效果也正顯現。比如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博鰲論壇期間談及化解地方債時稱,地方政府在推動PPP的改革,把政府債務平臺的債轉化為社會合作伙伴企業的債務。像重慶去年推進了1300億的PPP,這樣就使得這一塊的債務減下來了。 他也特別提醒,在PPP項目操作中,特別要防范五件事,第一件就是名為PPP,實際讓政府背上高息債務。 《指引》稱,獲得論證通過且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的PPP項目將被納入PPP項目目錄,并在地方財政部門編制中期財政規劃時,將項目財政支出責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編輯:孫正平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