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三項制度規范現場管理
為進一步提升施工現場工程質量治理和安全管理水平,安徽省界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通過實施定時考勤、日常巡查、日志檢查三項制度,確保了施工現場關鍵人員及時按時到崗,履職盡責。 為嚴格落實三項制度,該委對各工地關鍵崗位人員進行了信息采集錄入,明確今后新建項目有關信息采集一律與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備案同步進行。 在嚴格執行定時定點考勤制度方面,界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求,建設單位要在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中明確關鍵崗位人員姓名、出勤率和獎懲措施,并在開工前派項目經理和總監攜帶有關證件到該委建管股簽字備案,總監和項目經理在備案后每周二或周三上午8時 10時到該委建管股簽到。凡一次簽名不到,進行約談;連續兩次不到,進行約談并記不良記錄1次,公示期限為3個月;兩個月累計3次不到,進行約談,記不良記錄1次,公示期限為1年。 在嚴格執行日常巡查制度方面,該委要求,凡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巡查、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缺崗的及3次以上不在崗的,記不良記錄1次,并上網公示,同時扣除信用分值,公示期為3個月。在發布期限內再次發生不良行為記錄的,延長不良行為信息發布期限,不良記錄將作為企業資質監督檢查和限制建筑市場準入的依據。 在嚴格執行監理日志、施工日志檢查制度方面,該委要求,項目總監對所有監理人員監理日志記錄進行檢查、指導;項目經理對安全員、技術負責人記錄的施工日志進行檢查、指導,督促落實,施工、監理日志要放在施工現場,記錄要詳實,表述要準確。檢查中發現施工、監理日志不在施工現場的,第一次口頭批評,連續累計3次以上對總監、項目經理各記不良記錄1次并公示。施工現場出現的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日志記錄不詳的,對施工、監理單位通報批評;日志記錄與施工進度不符的,對項目總監和項目經理各記不良記錄1次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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